公告日期:2021-12-30
1关于对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217 号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 19 号) ,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事项2018 年 6 月 4 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解散子公司三惠(福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惠)。 2018 年 9 月 22 日,福建三惠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解散议案。 2019 年 6 月 25 日、9 月 29 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二审判决,撤销福建三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你公司未就上述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被法院判决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被间接撤销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未及时披露公司高管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20 年 6 月 3 日,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丁云林在你公司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被有关公安机关带走调查,事实上已无法履职。 你公司未及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仅于 6 月 8 日披露了丁云林离职公告,直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才在《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中披露了丁云林因涉嫌违法被有权机关调2查的情形。三、未及时披露诉讼进展你公司因借款纠纷于 2018 年 6 月对子公司福建三惠提起诉讼,要求福建三惠偿还借款 1,500 万元,并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和 12月 5 日披露了该案件受理及一审判决的情况。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和 2020 年 6 月 12 日对该案件作出二审和再审的民事判决。你公司未就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予以披露。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 条、第 7.7 条、第 11.1.5 条、第 11.11.3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3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 年 12 月 30 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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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300063股吧 http://300063.h0.cn公司名称:天龙集团
股票代码:sz300063
市场类型:创业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互联网
所属地区:广东
公司全称: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Sky Dragon Printing Ink Group Co.,Ltd.
公司简介:天龙集团公司是全国大型的水性、溶剂及胶版油墨专业生产商,一直专注于水性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包装印刷。依托公司在国内领先的水性油墨研究技术和自主研发的合成树脂技术,形成了集水性油墨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注册资本:7.5亿
法人代表:冯毅
总 经 理:冯毅
董 秘:王晶
公司网址:www.tloongroup.com
电子信箱:tljt@gdtljt.cn